● 策劃、設計投資方案,并作方案分析和比較;
● 參與商務談判、與各方當事人進行協調和溝通;
● 房地產項目公司的設立;
● 提供工程招投標,工程施工、監理、設備采購等方面的法律服務;
● 集體土地征用、土地使用權出讓、土地使用權抵押、租賃等;
● 房地產工程建設;
● 為樓宇預售、銷售,項目融資,按揭貸款提供法律服務;
● 提供房屋、辦公場所出租、承租法律服務;
● 房地產物業管理;
● 為其他涉及房地產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務,
如企業兼并、收購、企業債務抵償等涉及房地產的法律安排;
● 房地產稅務安排和設計。